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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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工会、全体教职工:
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相关文件,为了缓解教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,充分体现“平时注入一滴水,难时拥有互助情”的团结互助的精神,校工会定于3月10日至14日为教职工办理《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》、《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》、《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》、《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》四种保险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
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“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”条款的通知年龄在未满55周岁的在职女职工,没有投保或到期续保的女职工,如有投保意向,一次投保2份(每份36元,合计72元), 保障期限为二年。
《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》待遇标准(单位:元)
互助金领取标准 | |||||
互助费标准 | 慰问金 | 治疗费用互助金 | 康复休养互助金 | 生活补助互助金(每日) | 最高互助金领取待遇 |
72 | 2000 | 20000 | 4000 | 52 | 33360 |
二、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
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“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”条款,年龄在女性未满55周岁、男性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,如有投保意向,每人可投保一份(每份26元),保障期限为一年。
《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》待遇标准(单位:元)
互助金领取标准 | |||||
互助费标准 | 伤残互助金 | 生活补助互助金(每日) | 住院补助互助金(每日) | 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|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|
26 | 最高6,000 | 20 | 15 | 15,000 | 21,300 |
三、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
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“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”条款,年龄在女性未满55周岁、男性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,如有投保意向,一次投保2份(每份90元,合计180元), 保障期限为三年。
《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》待遇标准(单位:元)
互助金领取标准 | |||||
互助费标准 | 慰问金 | 治疗费用互助金 | 康复休养互助金 | 生活补助互助金(每日) | 最高互助金 领取金额 |
180 | 1000 | 10000 | 3000 | 40 | 20200 |
四、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
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“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”条款,年龄在女性未满55周岁、男性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,如有投保意向,一次投保60元, 保障期限为一年。
《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》待遇标准(单位:元)
互助金领取标准 | ||
互助费标准 | 住院日津贴 |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|
60 | 每日住院津贴40元×(住院有效责任天数-3天) | 7200 (累计给付180天) |
五、 参保手续:
请各分工会生活委员填写《“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”参保登记表》为本单位职工集体办理。
1、3月14日前先将《参保登记表》电子版(excel文件格式,内容与纸质书面的登记表一致,文件命名为:“部门工会名称+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参保登记表”.xls)发至邮箱:13901357661@139.com。
2、经工会完成录入、核实后,于3月25日前将《参保登记表》纸质版及互助费一并交到校工会。
3、各单位教职工的入保情况详见oa网“校工会”中的“教职工保障计划”栏。
六、四种保险细则及赔付规定详见oa网“校工会”中的“教职工保障计划”栏。
校工会
2014年3月